精神與社區・精神疾病與照護 ・護理專業審定
34 歲男性,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住院
入院第 1 天,急性期評估與回應原則 34 歲男性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住院:被害妄想(堅信同事下毒)與幻聽(每日多次聽到辱罵聲)為主,合併情感平淡——思覺失調症的陽性症狀包括幻覺與妄想,陰性症狀包括情感平淡與動機減退,兩類症狀照護重點不同,本病人以陽性症狀處置為先。量化基準:住院前 1 週幾乎未眠、自理能力下降。回應原則示範:對幻聽病人的回應是不爭辯幻覺真假、不假裝聽到,表達理解其感受(「聽到那些聲音讓你很害怕」)並引導回到現實活動(摺衣、病房散步)。護理動作:環境安全評估(危險物品移除)、依醫囑開始抗精神病藥、睡眠與幻聽頻率逐班記錄。
(回訪模式:先自己說出本節點的護理重點與考點,再切回一般模式對照。)
入院第 5 天,藥物監測判讀共識 症狀緩解中:睡眠恢復至每夜約 6 小時、幻聽減為每日 2–3 次短暫出現。本病人未使用鋰鹽且非躁症個案,本節點完成團隊的藥物監測判讀共識並記錄於照護計畫:其一,鋰鹽治療窗窄,濃度判讀須合併抽血時機(服藥後約 12 小時)與腎功能,時機錯則數值不可判;其二,躁症病人照護重點是減少刺激、設定一致界限,並注意其精力旺盛背後的耗竭與安全風險——兩項原則作為同病房跨診斷照護的共同基準。本病人處置:持續原藥物、團體活動由每日 1 場增至 2 場、家屬會談安排於本週。護理動作:藥物副作用觀察清單(錐體外症狀、鎮靜程度)每班勾稽。
(回訪模式:先自己說出本節點的護理重點與考點,再切回一般模式對照。)
入院第 8 天,新發身體症狀(轉折) 轉折:病人出現頸部僵硬向一側扭轉、坐立不安反覆起身,值班人員一度判讀為「不配合治療」。變化後重新判讀:錐體外副作用包括急性肌張力異常與靜坐不能,抗精神病藥使用後出現須通報評估,不可當作病人不配合——本病人用藥第 8 天的時序與症狀型態(頸部肌張力異常加靜坐不能)完全吻合藥物副作用。同步鑑別意識狀態:病人意識清楚、定向感佳,與認知障礙病人急性意識混亂的譫妄型態不同(譫妄須先找感染、電解質、藥物等身體原因,其急性度與失智不同),本病人無譫妄徵象。護理動作:立即通報醫師,依醫囑給予抗膽鹼藥物,2 小時後頸部僵硬緩解;副作用事件記錄於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表,後續每班觀察錐體外徵象。
轉折節點 (回訪模式:先自己說出本節點的護理重點與考點,再切回一般模式對照。)
入院第 14 天,出院準備 出院準備:被害妄想強度明顯下降(自述「應該是我想太多」)、幻聽偶發且能以活動轉移因應。衛教時機判讀:病人焦慮自評由重度降至中度以下才開始出院用藥衛教——焦慮病人處於重度焦慮時學習能力幾乎歸零,衛教與溝通須待焦慮降至中度以下才有效,本病人的服藥規則與復發前兆衛教因此排在本日而非入院初期。護理動作:完成藥盒分裝教學、社區復健中心轉介、家屬衛教(妄想回應原則與居家安全收納)、2 週後回診預約。
(回訪模式:先自己說出本節點的護理重點與考點,再切回一般模式對照。)
轉折:入院第 8 天出現頸部僵硬扭轉與坐立不安:重新判讀為抗精神病藥物的錐體外副作用(急性肌張力異常合併靜坐不能),不是病人不配合或妄想惡化——立即通報並依醫囑給予抗膽鹼藥物後緩解,後續每次給藥後列入固定觀察